劍尊一把劍行走闖蕩天下,儲值優惠最高加碼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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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尊》終止營運公告

親愛的《劍尊》遊戲玩家:

感謝各位一直以來對《劍尊》的支持和愛護。因遊戲原代理商合約到期,歡樂派聯運自今日起《劍尊》將於2016年3月11日停止本遊戲服務。

以下是《劍尊》關服公告及相關流程:
1、2016 / 3 / 2                  12:00 關閉儲值轉點功能。
2、2016 / 3 / 2  12:00 ~ 3/8   18:00 開放遊戲殘點申請返還。
3、2016 / 3 / 11  停止營運後      實施殘點轉移處理及伺服器、官網、問題回報中心關閉。
PS: 
請玩家回報客服中心時提供以下資訊 所在伺服器、角色名稱、 遊戲內殘餘點數!!
【儲值玩家】
1、凡是有在《劍尊》兌換過遊戲幣的玩家,剩餘點數於2016年3月8日 18:00前,依回報客服資料,經相關人員查核無誤後進行於3/11進行處理。
2、請需要返點的玩家於客服中心聯絡客服處理,點擊:<<前往客服>>


殘點回復申請說明
【申請期間】
自2016-3-2(三) 12:00至2016-3-8(五)止,逾期停止玩家點數回復申請。
( 備註:恢復點數作業至Funmily 平台於 點數申請作業日期截止日 後7個工作天內發送到玩家回報之Funmily平台帳號) 。
 
說明如下:
由於部分上品靈石是透過活動或儲值贈點獲得, 因此補償原則為:
角色剩餘殘點 - 贈送點 = 補償點數
 EX:
範例1:
小明儲值 拿到1000上品靈石 ,再透過儲值活動額外獲得100上品靈石,所以共有1100上品靈石。最後小明於遊戲伺服器關閉後,角色元寶消耗剩餘300上品靈石,則補償方式為【300上品靈石-100上品靈石=200上品靈石】
範例2:
小明儲值 拿到100上品靈石,最後小明於遊戲伺服器關閉後,角色元寶消耗剩餘200上品靈石,但100-200 < 0 所以無法回復殘點。


【注意事項】
1.相關產品儲值、分配點數、Facebook Credit 及 Runspay 直充支付但不包含儲值加碼及回饋贈送點數返還。
2.玩家可申請回復尚未使用的《劍尊》遊戲點數至遊戲所屬Funmily平台帳號,可於「2016-3-2 至 2016-3-8」期間前往
Funmily客服中心回報,官方會為回報申請回復點數之玩家進行查核確認與您所回報的點數面額無誤後 在行點數回復。
3. 點數回復將以玩家2016-3-8(二)18:00帳戶中的未使用遊戲點數資料為準。
4. 如帳號被凍結、或是未曾對《劍尊》進行點數分配或沒有進行回復點數登記,其帳號不會獲得點數回復。
5. 點數只限回復至其 Funmily 帳號當中,不能轉移至其他帳號。
6. 如有任何爭議,官方保留最終決定權。
7. 點數回復申請動作,僅限於活動期間內申請,若超過活動期間未進行回復點數登記,將不予回復剩餘點數。
( 備註 : 恢復點數限儲值取得,如通過活動、登陸、交易、 VIP 領取等方式獲得的上品靈石,則不能申請退費 ) 。


《劍尊》歡樂派聯運營運團體在此謹向所有支持《劍尊》的玩家們,表達最深的歉意及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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